说无垢称经疏卷第三(末)
经。大迦叶波(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辞有三。此总陈道屈也。迦叶偏济贫苦。不能等施慈。诸相犹存。不能事事无相。因斯被屈。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而循乞食。
赞曰。下文第二别显理穷。初征后显。显中复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此征及陈己事也。游贫陋巷而顺乞者。贫苦不修。所以亦贫。恐当更贫。故劝之。富既不然。故不从乞。富多盈溢。乞乃顺已而丰饶。贫事皆无。随乞乖情而俭得。本以资身利济。不希益已繁握。故游贫巷。盖乃有由。次第行乞。故名修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陈至轨。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唯大迦叶(至)从于贫乞。
赞曰。初牒事非。次陈正理。后总结劝之。此初文也。从贫乞时。令当富乐。慈也。拔其贫苦。悲也。此唯济贫。舍于豪贵富豪。故言不普。
经。尊者迦叶(至)应次行乞。
赞曰。下陈正理。文复有二。一陈乞者。二陈施者。陈乞者中。文复有三。初破六相。次防六根。后明证理修因。初破六相者。一破偏行。二陈食想。三遣村坊相。四坏城色相。五趣佛家相。六破著相。此破偏行也。唯从贫乞。贫当可富。不从富乞。富当可贫。故住平等。应行乞食。旧经无六。唯四。阙入城邑及趣佛家。
经。为不食故(至)应行乞食。
赞曰。下除食相。迦叶见有食相。唯以资身为济贫。故次行乞。今以三义而教行乞。非但为资身等。一为至佛位。得菩提时。尚不须食故。而行乞食。资法身也。二为坏昔来生死食执。而应乞食。破生死也。故经说云。食段食时。如旷野子肉等。三为受他施。令他檀度得修满故。而行乞食。此三因中。初自六度因。次除生死缚。后他六度满。为此三义故行乞食。旧文第二为坏和合相。除食执也。食是三尘和合相故。第三为不受故应受彼食。今在空聚相文后。旧经与新次第不同。脱无此中第三句。
经。以空聚相(至)入诸城邑。
赞曰。此中有二。一遣村坊相。二坏城邑相。入诸村坊聚落之所。想如空聚。勿见村坊。由他见我思念三宝。息恶务善。有十利益。故入城邑。利此众生。非为余故。
经。趣佛家想(至)应受彼食。
赞曰。中有二。一佛家相。二破著相。佛家者。佛法界入施主家。作入真理无相无为之家想也。为破执著故受彼食。为不受者。为不著也。又三轮净。三事体空。名为不受。能受所受。皆名受故。上破六相。下防六根。旧经错此。于上已说。
经。所见(至)如智证。
赞曰。下第二文。防塞六根。此防五根。见色如盲。不见好恶。宁生爱恚。闻声如响。不是实声。谁赞毁者。嗅香如风。无所臧否。谁可增恶。所食味不分别其苦酢甘辛。谁为可玩。谁为可弃。受诸触境。如智证理。不可谈说。分别其相。谁为滑涩。故防五根。令过不起。
经。知诸法如幻相(至)无有寂灭。
赞曰。此防意根。识达缘起。由此便成苦乐一味。知诸有为如幻之相。都不是真。假因缘起。无自作用。不从自生故。无有自性。无他作用。不从他生。无有他性。不从共生。无自他性。虽无此三。作用因缘。而有功能。缘可得故。由此说无实炽然生死。亦无寂灭涅槃。二皆一味。故俱平等。何得意识种种分别。古经云。本自不然。元无生死。今即无灭。亦无涅槃。义意同也。
经。尊者迦叶(至)然得可食。
赞曰。自下第三。明证理修因。于中有二。初明平等。后结可食。此初文也。初中复二。初理均。二事均。八邪者。外道凡夫所起邪见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邪念邪定邪精进。八解脱者。佛法圣人所起。一有色观诸色。二内无色观外色。三净解脱身作证。四空处。五识处。六无所有处。七非想非非想处。八灭尽解脱。此八解脱。如前已说。不舍八耶者。随顺外道而亦起之。为折伏故。入八解脱。正顺真道。又邪正理均。以邪平等诸法。入正平等法性。平等法。性即真如也。此上并是应理之义。空理义云。境本空故。所见色与盲。缘起非有。故如幻相。诸法无二。生死涅槃。二俱平等。邪正不殊。故以邪平等。能入正平等。此皆真谛。一切无相。皆性空故。上明邪正理均。下明供养事均。以一抟食。奉施十方佛及贤圣。以修心因平等行故。此行虽少。得果无边。
经。如是食者(至)尔乃可食。
赞曰。此结可食。不住染净。不住定散。不住升沉。名不住道。有障名杂染。无漏名离染。无漏已圆故。非有杂染。现起有漏故。非离杂染。旧云烦恼。非也。外行利他事。非入静定。常心不乱。非出静定。大智成满。已得涅槃。非住生死。大悲已满。常利乐故。非住涅槃。得此不住。尔乃可食。此应理义。空理义云。以真谛中无相可相。故非有杂染。不弃世谛。利众生事。非离杂染。乃至生死涅槃二俱不住。住此真谛。不舍俗谛。尔乃可食。
经。诸有施于尊者(至)不趣声闻。
赞曰。上陈乞者。上陈施者。不著自体。不著果报。不著报恩。名为施度。故无当来人天二乘小果菩萨如来大果。不起邪见谤无因果不信心施。名无损减不起虚妄执著我法。名无增益。趣佛趣者。涅槃真如。由三事空。而行施时。趣此佛趣。大般涅槃。真如佛性。不趣声闻。
经。尊者迦叶(至)他所施食。
赞曰。此下第三结劝之也。依上所说。破六相。防六根。入平等因。严叙大故。为不空食。可为福田。自他咸利。若有六相。不防六根。不入平等。因行既局。乃为空食。非真福田。自他俱损。
经。时我世尊(至)深起敬心。
赞曰。此第三大。结答词由。卑身请退。有五。一明闻胜法乃得未曾。二显于菩萨敬心深起。三叹其智辨。四显已进益。五总结答。此初二文。
经。甚奇世尊(至)三菩提心。
赞曰。此叹智辨也。叹其居俗有家业之士乃能至此。若出家人。不可惊叹。容豫进修。是已分故。谁有智者。闻斯妙法。不发大心。
经。我从是来(至)诣彼问疾。
赞曰。此显已进益。及总结答。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下第四段初命问也。梵云摩诃苏补底。此云大善现。应之佛世。善能现生。或宿发大愿。善能现前。了达空义。或舍卫城中。有大长者。名曰拘留。祈天而得。初生现时。其室空寂。相师占之。名为善现。现者生也。生时室中一切空寂。表其长大善解空义。故名善现。
经。时大善现(至)诣彼问疾。
赞曰。此总陈道屈。善现虽事平等修行乞食。未证空法。理犹未等。虽事无诤入里乞食。证理无诤。尚犹未圆。所以被诃。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次入其舍。
赞曰。下别显理穷。初征后显。显中有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此征及显已事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谓我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明至执。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尊者善现(至)乃可取食。
赞曰。下正陈词。于中有六。一陈等理。二显自迷。三明他慰。四彰已答。五述他教。六成利益。初文复四。一显法佛平等。二显缚解平等。三显邪正平等。四显善恶平等。此初文也。食有四种。如前已说。空理义云。此平等性。即胜义空。以食是因缘之本故。寄食以为言。以食空理。入一切法空。食为别法。余为总法。二俱空故。以一切法空理。入佛空理。离此空外。无别佛空。达解此空。心无滞著。事平行等。及与无净。乃可取食。善现未证此空。心有滞著。不等有净。如何取食。应理义云。此平等性。即真如理。解食真如。即诸法真如。解一切法真如。即佛真如。从微至著。达解平等性。证理智生。心无执著。为利益故。外行平等及与无净。乃可取食。不尔云何虚食所食。旧经以食与法二平等性。展转相等。而无佛平等性。阙理违文。
经。尊者善现(至)入一趣道。
赞曰。此下第二缚解平等。凡有九对。此中有二。一善不善相对。二我无我见对。空理义云。心有分别。缚解为二。证真谛故。心言分别缚解无二。皆理空故。应理义云。不断不善根示现现行有大利故。如满足王示现教等。实不令与俱。萨迦邪见。此名伪身见。我见也。不坏我见者。示现起故。求大菩提。度有情类。皆为我故。然入无我一趣之道。无我之理。名为一趣。三乘行者。共所归故。道者能缘。即无我见。不断我见。证无我见。入者悟义。旧云。不坏于身者。身见也。随一相者。无我见也。无我见中。更无二故。
经。不灭无明(至)及以解脱。
赞曰。此中一对。杂染得净。对无明发业因。有者三有。爱谓爱取。有爱。正为润生之缘。此为生死缚根本故。顺诸众生。不舍生死。故云不灭。虽不灭无明。而起无漏智明。虽不灭有爱。而起解脱。解脱者。虽润生缘。证无为理。胜解数也。所证真理。名解脱故。即是涅槃。
经。能以无间(至)平等法性。
赞曰。此中一对。谓苦乐对。无间者无间地狱。举一极苦之处。解脱者。涅槃极乐之处。以极苦真如。入极乐真如。体一味故。旧云以五逆相而得解脱。应言五逆果之相。入解脱之相。即真如故。
经。无脱无缚(至)离异生法。
赞曰。此有三对。一解脱缚对。无漏名脱。有漏名缚。证得涅槃名无缚。不舍生死名无脱。二证不证对。实见谛名证。故言非不见。不见名不证。证理之时。无见相故。三果非果对。圣名得果。顺住生死。不一向住果。故名非得果。非圣名异生。已证真道。非异生故。常教化此。乐起烦恼。故言非离异生法。得果异生。虽为一对。显大悲者。顺生死生死。于异生中。重言不离。
经。非圣(至)乃可取食。
赞曰。此中二对。一凡圣对。大悲顺凡。名为非圣。已证出世。名非不圣。二证离对。证一切法故。名为成就。断彼法想分别执故。名之为离。上说因缘法。故为此解。或此皆说遍计所执空无常等。或此但说圆成实性真理平等。理亦无达。
经。若尊者善现(至)乃可取食。
赞曰。此下第三邪正平等。空理义云。世俗谛中。邪正有二。舍邪归真。胜义谛中。邪正无二。何舍何归。应理义言。般若经云。以色见我。以声寻我。彼履耶断。不见如来。同体三宝。不可见闻。不可供事。旧经无僧。六师外道。佛得菩提胜方便缘。汝若同佛。以之为师。彼由邪见。实堕恶趣。汝愍彼故。亦堕恶趣。而行救济。同如来者。乃可取食。以大善现舍彼六师。不能随学。愍众生随堕恶趣。见有三宝。不证同体。故今何之。六师者。一满迦叶波。迦叶波是性。满是名也。古云富兰那迦叶。即断见外道。亦云空见外道。二末萨羯离瞿舍离子。末萨羯离。是其自名。瞿舍利者。是其母名。末萨羯离是瞿舍离之子。以母别之。古云末伽梨拘赊梨子。即常见外道。三想吠多子。想是自名。吠多是母名。彼儿曰子。如舍利子。古云删阇夜毗罗胝子。即苦行外道。彼说众生所爱生死。皆因著乐。善修苦行。便得解脱。四无胜发褐。无胜名也。垂发被褐。故言发褐。古云阿耆多翅舍钦婆罗。即自然外道。说一切法皆自然生。五犎迦衍那迦衍那是姓。犎者是形。顶上有犎犹如牛头。故以为名。古传云。迦罗鸠驮迦旃延。此是事大自在天之者。说大自在天能生诸法。大离系亲子。此尼乾子也。执其本师修苦行。名为离系。是彼所生。故名亲子。此是宿作因外道。说一切法皆是宿世已作其因。今不作因。便吐故业。即得解脱。古云尼犍陀若提子。此之六师。有说是佛舍国出家。询所投趣。教化于佛。行苦行师。故偏说之。然郁头蓝子。教佛得想定。阿蓝迦蓝。教佛得无所有处定。此等教佛修乐行师。非此所说。不全邪故。
经。若尊者(至)离于清净。
赞曰。此下第四善恶平等。今有十一句。此中有三。空理义云。心有拘滞。善恶有二。可有离恶务善差别。善恶不二。何离何务。总意如此。更重释者。此十一句中。汝须菩提。若善恶平等。悟解空者。既无分别诸见可断。何不堕诸见趣。而不至中边二道。而今有断诸见至于中耶。若无恶道可厌。何不堕诸八难。而得无难。若无杂染可断。何不同杂染而离于净。若无圣行可证。何不同得无诤非清净田。若无善恶之因。何不施者堕诸恶道。若无邪正二师。何不共魔连手。若无烦恼恼乱。何不以彼为伴。若无善恶法别。何不烦恼性即尊者性。若无慈悲道异。何不于有情起怨害想。若无三宝良田。何不谤佛毁法不预僧数。若无生死涅槃差别。何不毕竟无涅槃时。汝既不然。未证平等诸法体空。云何虚食。若能如是。乃可取食。应理义云。诸见趣者五见。为化斯类。故常堕中。不同凡夫常断边执。不同二乘常道中。旧云。入诸邪见。不说见趣。不到彼岸。不说中边。中边者。彼此岸义故。二入八无暇。处在八难。教济众生。区区终日不得有暇。三顺化生死。同诸杂染。不住涅槃。同于清净。
经。若诸有情(至)清净福田。
赞曰。此中一句无诤有二。一理无诤。二事无诤。事无诤者。凡所举意。皆类观彼勿同见我烦恼暂生。须菩提得最第一。恒令众生不起烦恼。理无诤者。无想真如。由证理无诤。事方无诤。此二无诤。一切有情及与尊者。若时皆得。仍俱不名清净田。不见实有福田性故。三轮净故。菩萨能如是。声闻所不为。
经。诸有布施(至)作其伴侣。
赞曰。此中三句。一施食者。后得圣道。能堕恶趣。化苦众生。非田施故。而成大罪。堕恶道也。二其施食者。而以尊者共魔连手。朝夕不离。能降伏之。旧云。作诸劳侣。作诸生死劬劳伴侣。非出世友。三行住坐卧。恒断烦恼。曾不舍离。故为伴侣。菩萨恒以分别而为烦恼。故当断之。旧经无此。
经。一切烦恼(至)起怨害想。
赞曰。此中二句。一烦恼自性即是真如。同尊者性。如无异。二于有情起怨害想者。怨者对也。自修妙行利生为对。害者断也杀也。断诸众生烦恼业果生死流转。恒建是想。如摄大乘说十难行。谓诸菩萨。杀诸众生生死流转。众生不与菩萨强摄。取名不与取等。此亦如是。旧经云。汝与众魔及诸尘劳。等无有异者。法性无异。
经。谤千诸佛(至)乃可取食。
赞曰。此中二句。一谤佛者。说色声佛。非是真佛。说法身理。方是如来。二乘等说色声形相以为真佛。故今谤之。名为谤佛二。毁诸法者。毁骂生死一切恶法。又说真如名为真法。四谛理法。名非真法。二乘说彼非真。说是究竟法故。名为毁法。不预僧者。剃发染衣乞食净戒羯磨等。同名为僧数。常处生死。随类化生。不拘彼相。名不预数。二毕竟无有般涅槃时。菩萨发愿度众生尽。方入涅槃。以众生界无尽期故。菩萨毕竟不入涅槃。二乘身尽即永无矣。或总为十句。此中二句。合为一故。若能具上诸所说义。是大菩萨。乃可取食。真福田故。不尔如何虚受人食。此说平等。皆是密语。如契经言览不坚为坚善住于颠倒等。颂意无别。然上义门。依计所执。真如妙理。依他虚幻。唯识无想。真如法门。二俱平等。故作此说。前解且依因缘法门。故不违也。
经。时我世尊(至)欲出其舍。
赞曰。自下第二显其自迷。譬如有人。在路而行。为极重暗之所拘碍。迷失诸方。我时无知。覆我心故。不识此是何之言。不知何答。便舍自钵。欲出其舍。
经。时无垢称(至)取钵勿惧。
赞曰。下第三明他慰有二。初慰。后问。此慰也。
经。于意云何(至)宁有惧不。
赞曰。此问彼也。若佛化作化人来问。宁恐惧不。我又法身如来所化。问斯何惧。
经。我言不也。
赞曰。四彰已答。化人有问。我曾不惧。
经。无垢称言(至)性相亦示。
赞曰。五述他教。于中有二。初劝勿惧。后示正理。初中复二。初合前化相。后劝勿惧。此初文也。所诠诸法。皆如幻化。本非真故。能说众生及诠言说亦尔非真。
经。诸有智者(至)亦无怖畏。
赞曰。此劝勿惧。文字如幻。智者不执以为真实。若闻文字。亦无怖畏。汝既智者。何所怖哉。
经。所以者何(至)皆离相性。
赞曰。下示正理有三。初言离相性。次文字亦离。后结成诸法。此初文也。征何所以不惧文字。空理义云。胜义性相都空。言说妄起。故离空性。不称理故。何所惧乎。应理义云。胜义性相。体有离言。假立名言。非称法性。故诸言说。皆离性相。既是虚假。何所怖也。
经。何以故(至)是别解脱。
赞曰。文字亦离也。空理义云。不但所说法空无性。离文字名字语言亦离。应理义云。不但所诠无有诸法相性离言。言亦离言。或此非唯言理离性。依之文字亦离性相。于一能诠音声之上。极略相名字。中相名名。广相名句。皆假施设。体都非真。法既非法非非法。言亦非言非非言。言既非言非非言。文亦非文非不文。遮定文字。故唯言非。一切法中。离言之事。即依他起。离言之理。即是解脱涅槃真如。空理义云。一切法及文字空。即是涅槃解脱体也。
经。解脱相者即一切法。
赞曰。结成诸法也。空理义云。解脱涅槃即一切法本空性故。应理义云。一切法中离言之理即是解脱。解脱即是诸法本体。故名为即。旧经于此唯有言说性离。不言法性于文字也。
经。世尊(至)得顺法忍。
赞曰。六成利益有二。初得小果。二万天子。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证预流果。如论具释。后得大位。五百天子。得顺法忍者。有言初地。得顺正教法之忍故。有言八地。旧经无之。法眼净者。有言初地。此违论文。远尘离垢。说小果故。今正义解。无生法忍得在初地。今得顺彼忍。正在地前。善根忍位。有漏位忍。顺慧忍故。或五忍中第三顺忍。四五六地顺为出世道故。
经。时我默然(至)诣彼问疾。
赞曰。结答词由卑躬请退。吾既神气顿丧。今者何敢对扬。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自下第五。命满慈子。初命。后词。此初命也。满者名也。慈是母姓。此满尊者慈所生故。名之为子。梵云梅呾利耶。此云慈。其母是婆罗门种。上古有仙。每习慈行。因承彼后。以慈为姓。母之无子。所在求娠。后梦宝器盛满珍玉置其腹边。欻然入腹。后向夫说。云必天与。为大宝器。果而有娠。便生此子。后相师占。因名为满。长大能诵毗伽罗论。慈行亦圆满具足之宝器故。后得出家。成阿罗汉。论议辨才最为第一。故佛命之。
经。时满慈子(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辞有三。此总陈道屈。满慈说法。利诸新学。说小非大。不识心机。既被昔诃。所以词退。
经。所以者何(至)苾刍说法。
赞曰。下显理穷。初征。后显。显中复二。初陈己事。后显他词。此征及陈己事也。新学初机。由来智隔。故脱小法。令渐随之。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明至轨。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唯满慈子(至)置于宝器。
赞曰。下正陈词有二。初责彼不当。后令其进益。时无垢称便以如是胜三摩地下是。初中复二。初责不识今。后责不识昔。尊者满慈是诸苾刍皆于往昔下是。初责不识今中。有三。初责不识心。次责不识意乐。后赞不识根。三轮化中。第二记心轮。已入法者。以他心智。先观其心。后为化说。观心是总。十力智中。亦种种胜解智力。故先责不识心。即为说法。前目连中。已言应知根性差别赞说大乘故。言满慈先自入定。观彼之心。彼心行大。犹如宝器。为说小乘。如置秽食。
经。应先了知(至)贱水精疏。
赞曰。此劝知意乐。意乐信解大乘法故。大乘意乐。如琉璃宝。小乘意乐。如水精珠。今将大机。谓是小器。故以琉璃同水精也。前以小法投大心故。如以秽食置于宝器。今以大心同于小心。故以琉璃同水精珠。旧言心念。即意乐也。
经。尊者满慈(至)根所受。
赞曰。下责不识根有三。初责不识根。次显责所以。后显大小二乘由来悬别。此初文也。勿者莫也。莫不观根而授小乘。小乘是彼少分根性所受之法。自利非他。小行非大故。旧文稍殊。义亦无别。
经。彼自无疮(至)莫尔小径。
赞曰。此显责所以。所以有二。一发小乘心。如疮如疣。败坏丧名不济他难。他无此意。授小乘故。彼无疮勿伤之也。二彼根利大。求行大乘之道。故莫示以小乘之经。令其错学。一损他。二误他。由此二共。责不知根。
经。无以日光(至)同野干鸣。
赞曰。此显大小由来悬别。此有四喻。古有二喻。大乘如日遍照群生。小乘如萤自照不足。大乘法如海深广无边。小根如牛迹[土*幻]塘浅小。大乘如山王巍巍迥出。小根如芥子褊促卑物。大乘如师子吼决定无畏。小乘如野干鸣为人惊怪。一喻益大。二喻深广。三喻高显故。四喻无畏故。为四也。或初及第四。喻大胜小。有大机者。勿授小法。第二第三。喻大胜小。有小机者。勿授大法。应契其机而授法也。
经。尊者满慈(至)声闻乘法。
赞曰。下责不识昔有二。初明所不识。后明能不识。此初文也。祈有求也。此新学者。往趣大乘心求大菩提。未至不退位。中忘是意。如何今者示以小乘。故上经言。勿以秽食置于宝器。
经。我观声闻(至)过于生盲。
赞曰。下明能不识。初明所有。后明所无。此明有也。声闻智浅。过于生盲。问曰。胜鬘经曰。凡夫如生盲。不见众色。声闻如七日婴儿。不见日轮。如何今说声闻过生盲也。若见谛理。凡夫不能。故彼经说犹如生盲。声闻分得。故彼说如七日婴儿不见日轮。今说声闻不识根性。故过生盲。声闻于事不能了达。过生盲故。非谛理也。
经。无有大乘根之利钝。
赞曰。下明所无。大乘之士。能有观于根性妙智。故能分别前根利钝。声闻无此观根妙智。故不知根利之与钝。如舍利弗教二弟子。金师之子。教以白骨。浣衣之子。教以数息。亦如观于最下乞儿。八万劫前所修善根都不识故。旧文但有不识之言。无大乘智。
经。时无垢称(至)宿住著别。
赞曰。下令进益有三。初令忆往事。次教发大心。后令得胜位。初中复二。初总明忆。后别明忆。此初文也。三摩地者。此云等持。即禅定也。以禅定者。显是神通。宿住智力。令诸苾刍随忆住劫。亦有解云。宿世之中。虽通成坏空住四劫。空劫无事。成坏乃是住之初后。唯有住劫。善恶事明。故偏举之。但名宿住。以摄成坏。今实义者。住非住劫。住于往有宿世之事。故名宿住。成坏住劫。皆在其中。不须释妨。旧云。时维摩诘即入三昧。何尝不入。今始入也。示相今入。二亦无妨难。
经。曾于过去(至)正等觉心。
赞曰。下别明忆有四。一值良缘。五百佛所。二发大因。种诸善根。三修大行。积习胜德。四希求大果。回向菩提。旧文但三。合第二第三为一故。
经。随忆如是(至)彼大士足。
赞曰。此第二文。教发大心。说诸前事。今踵前心。故能发大。心初入佛法。不解轨仪。创闻妙理。回惶失错。故舍出家之正轨。而礼大士之卑足。
经。时无垢称(至)不复退转。
赞曰。自下第三。令得胜位。不退转者。令至十住第七住中位不退也。永更不退作二乘故。五戒优婆塞戒经。舍利子。修大乘道。六十劫已。因施眼故。退作二乘。所以法华经名化退菩提心声闻令至不退。故知至于第七住也。非信不退。久已信故。亦非证行二种不退。名初学故。
经。时我世尊(至)为他说法。
赞曰。下显词由卑躬请退。于中有三。初彰智弱。次释所由。后总结之。此初文也。一切声闻。不识根性。若不白佛。不应说佛。错逗根机。无利益故。
经。所以者何(至)如佛世尊。
赞曰。此释所由。诸声闻人。非常在定如佛世尊。故不能识诸根胜劣。显佛恒在定故能识根。识根要由他心智故。他心智起。必由定故。
经。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赞曰。此总结也。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自下第六命大剪剃男。初命。后词。此命也。摩诃大也。迦多衍者。此云剪剃。婆罗门法。讳为剃剪。时为不净。以显垢腻污净行故。昔有多仙。久居山野。发鬓繁长。无人为剪。时有一仙。旧有二子。俱未睹父。大者耻污。不肯为剪。小者慈孝。为父剪发须。而乃为法仙剃之。多仙因此还得剪剃。为剪剃者。诸仙护念。初大富贵。后亦成仙。因以为姓。今是彼种。故言剪剃。具足威神。简余小者。故立大名。那者男声。其父及身。俱是彼种。以男声诠。简别云也。西方亦有取母姓故。如满慈子母婆罗门姓弥勒故。随其父母好性便取。
经。迦多衍那(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词有三。此总陈道屈。其随佛后。说安立谛不契非安立谛。便被彼诃。智辨既卑。故词道屈。
经。所以何(至)便入静住。
赞曰。下显理穷。初征。后显。显中复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陈已事中。初显所随。后显他随。此征及显所随也。便入静住者。凡住有三。一圣住。谓三解脱门及灭定。佛住空及灭定。二天住。谓四静虑。佛多住第四静虑。三梵住。谓慈悲喜舍。佛多住大悲。今言静住。谓住空或灭定。依第四定而住。故言静住。
经。我即于后(至)寂灭义。
赞曰。此显能随。能随佛后说妙法故。今说安立谛理之中。初四苦谛理。后一灭谛理。欲令厌苦欣于灭故。决择者。决了简择。解释之义。五蕴生灭。名无常事。生灭之理。名无常义。义是义理。下皆准知。蕴性逼迫。名为苦事。逼迫之理。名为苦义。蕴非实有。名为空事。非实有理名为空义。蕴中无我。名无我事。无我之理。名无义义。诸行寂无所显之灭。名灭谛事。此寂灭理。名寂灭义。此等五相。皆随于心之所变作。名为安立。胜鬘经说有作四谛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明至轨。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唯大尊者(至)说实相法。
赞曰。下正陈词有三。初总非。次别非。后明益。此初文也。空理义云。此五实义。本性皆无。性离言诠。非常非无常。非苦非不苦。非空非不空。非我非无我。非寂非不寂。为遮执常等故。说无常等。非真胜义中有实无常等。故圣教言。诸佛或说我。或时说无我。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今者定说有无常义。故今诃以。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应理义云。此五实义。性即真如。缘此之心。无分别智。缘不生不灭真如为境。今以缘生灭有作谛理。分别心行。说于实相真如之法。甚不契当。故言无以。
经。所以者何(至)是无常义。
赞曰。下别非之五非为五此非无常。空理义云。俗谛有相。有过去故。有已生已灭。有现在故。有今生今灭。有未来也故。有当生当灭。以解无常胜义无相。一切都空。三世本无。何有生等。达解此理。常见自己。故是世俗无常胜义之真理也。应理义云。诸佛毕竟胜义道理。真如之中。本无三世。何处得有过去已生现在今生未来当生过去已灭现在今灭未来当灭。故无生等是真无常之胜义理。不同安立有生灭理以为无常义。今以真如常理而为能诠诠生灭无常之所诠义。故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真如体常。遮常执故。无常显故。名无常家义。涅槃经云。有苦有谛有实。苦谓苦事。谛谓苦理。实谓真如。声闻有苦谛。而无有实。不达真如非安立故。唯达安立事与理故。由此真如依诠所显。为无常义。
经。洞达五蕴(至)是苦义。
赞曰。空理义云。俗谛有苦。以有相故。胜义无相。本性非有。遮执乐故。说之为苦。故能洞达五蕴理空本无从起是真苦义。应理义云。五蕴性空。即是真如。遍计所执空之性故。性非空也。洞达此理。知此本真。无所由起。依诠显实。名苦之义。苦之实故。
经。诸法究竟(至)是空义。
赞曰。空理义云。世俗谛有。胜义谛空。究竟道中。都无所有。此是空义。空者无故。应理义云。诸法之中。究竟真如。无如所执。诸法有故。因空所显。说为空义。
经。知我无我(至)无我义。
赞曰。空理义云。知胜义谛本相皆无。我无我体。由来不二。为遮我倒。故说无我。是无我义。应理义云。知于真如本离言说分别之相。我与无我。由来不二。为遮我故。因无我显。名无我义。
经。无有自性(至)是寂灭义。
赞曰。空理义云。其一切法。胜义谛中。无自作用。故无自性。无他作用。故无他性。因缘生法。皆说空故。由此说无炽燃生死。生死既无。亦无涅槃。今时无息灭。涅槃既无。故无寂静之体。亦无烦恼。毕竟寂静所显之灭既尔都无。究竟寂静之事故。圣教云。设有一法过涅槃者。我亦说为如幻如化故。此空理是寂灭义。无有实涅槃得。由此中百论有破涅槃品。应理义云。胜义谛中。有为诸法。不自生故。无自实性。不从他生故。无他实性。不从其生故。无二实性。虽无于此作用之缘。唯有功能缘可得故。由此故无炽然生死。生死既无。亦无实灭。真理本灭。非今始灭。亦无有实寂静自体。烦恼毕竟寂静之位。能令行者究竟寂静。此方名为实灭义。名大涅槃。非如小乘假涅槃也。
经。说是法时(至)心得解脱。
赞曰。此明益也。得阿罗汉。义如前释。
经。时我世尊(至)诣彼问疾。
赞曰。此显结词由卑躬请退。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自下第七。命大无灭。初命。后词。此初命也。梵云阿泥律陀。此云无灭。相传释云。八万劫前。曾为供养一辟支佛。所得善根。于今不灭。故名无灭。又譬喻经云。毗婆尸佛入涅槃后。阿泥律陀。曾入佛堂。以为劫贼。见灯将灭。遂抽一箭。挑灯便明。见佛威光。面色毛竖。念言他尚施物求福。我云何盗。遂舍而去。以此善根。九十一劫。常生善处。今得值我。得是天眼。所获福果。曾无灭尽。故言无灭。是佛当弟。又传经云。世尊父叔。总有四人。一名净饭王。有二子。大名萨缚曷剌他志陀。此名一切义成。即是佛也。二者难陀。二名斛饭王。亦有二子。大名天授。即是提婆达多。小名阿难陀。三名白饭王。亦有一子。大名阿泥律陀。小名摩诃。果。四名甘露饭王。亦有二子。大名拔提。小名提沙。此之八子。皆悉出家。彼阿泥律陀。仙处听法。坐下睡眠。如来呵责。咄咄何为睡眠。螺蚌之类。无灭惭愧。闻法悲泪。多日不睡。遂便丧眼。后问耆婆。耆婆问其初患因缘。彼便具报。耆婆答言。眠是眼食。多时不睡。眼便饿死。求差甚难。遂修天眼。得见大千。人得天眼。应成二眼。人眼虽无。天眼见物。半见半无。因有说言半头天眼。今命之也。
经。时大无灭(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辞有三。此总陈道屈。其得天眼。有漏无记。有相非真。既被双征。便不能报。故初辞也。
经。所以者何(至)一处经行。
赞曰。下显理穷。初征。后显。显中复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陈已事中。有三。初明已经行。次梵天来问。后申其正答。此征及明已经行也。西方地湿。所食难消。叠砖为道。拟行消食。来而复往。如世经物。故言经行。因此亦得说法诵经。诸学禅者。亦修光明。及举等相。
经。时有梵王(至)能见几何。
赞曰。下梵天来问。天眼居禅。梵王皆得。见无灭之克证。谓顺已而来询。然地有上下。修有弱强。故得天眼能见几何。旧文颠倒。
经。时我答言(至)阿摩洛果。
赞曰。此申其正答。一佛所化三千大千。无灭声闻。故唯见此。西方果味。众色不同。阿摩洛果。人多爱重。故以为喻。显见分明。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明至轨。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尊者无灭(至)为无行相。
赞曰。下正陈词有五。初征诘。二默然。三梵问。四彼答。五利益。初征复三。初总征。次别征诘。后结难。此初文也。为有行相者。空理义云。所得天眼。为是体有差别行相。为是体无差别行相。初问世谛。后问真谛。应理义云。为有虚妄分别之行解相状。为无虚妄分别之行解相状。此中论者。乍似浪。无心缘境而无行相。若无行相。如何缘境。如唯识说。今问虚妄。故无有失。
经。若有行相(至)不应有见。
赞曰。此别诘也。空理义言。若是体有之行相者。即与外道五通无别。云何名内。等者相似无别之义。以执为有世俗谛故。若体是无之行相者。即是无为。无为真谛。性皆空故。如何有见。应理义云。若有虚妄分别之行相者。即与外道五通无别。彼从虚妄分别生故。三界心心所。皆虚妄分别故。若无虚妄分别之行相者。即是无为真如之类。不应有见。真如虽有。无行相故。不能有见。观其此问。且问声闻佛之天眼亦应双问。佛天眼通心心所故。非无行相。非是虚妄分别心故。非有行相。不同前问。故无有失。
经。云何尊者(至)能有见耶。
赞曰。此结难也。此理皆非。云何有见。
经。时世尊默无能对。
赞曰。二默然也。词理无加。故默无对。
经。然彼诸梵(至)真大根者。
赞曰。三梵问也。孰者谁也。梵闻希法。便得未曾。屈已尊人。便问世间谁得最胜真天眼者。
经。无垢称言(至)及种种相。
赞曰。四彼答也。有佛释迦。久修善本。得真天眼。空理义云。释迦真智。内契真空。不舍寂定。不是有为。外随世俗。见诸佛国。不是无为。名真天眼。不同外道见于二相及种种相。二相者。总有空相。种种相者。别有空相。应理义云。无灭天眼。用而不寂。先入本定。后起天眼。天眼散心有漏无记。名非真眼。唯见大千。如来天眼。无分别智。正观真如。不舍寂定。后得智中。起于无漏。善性天眼。见诸佛国。广尽十方。能无二相及种种相。二者有行无行。总差别相共相之类。种种相者。别差别相自相之类。此虚妄分别相也。
经。时彼梵王(至)歘然不现。
赞曰。五利益也。闻希妙法。便发胜心。听问既周。歘然不现。
经。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赞曰。结答词由卑躬请退。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自下第八。命优婆离。初命。后辞。此命也。梵云优婆离。此云近执。佛为太子。彼为近臣。执治故事。故云近执。即守库藏之官僚也。诸释出家。留所著衣宝冠及象。而皆与之。后便思念。释子豪贵。尚舍出家。我何人也。而犹安住。以冠挂树。象系树间。愿言取者我当奉施。往释子所。具述来情。释子咸喜。便来白佛。请先度之。为我上座。自舍慢心。我当敬事。佛便许之。释子致敬。礼拜波离。大地震动。空声遥赞。是诸王子。我慢山崩。屈己先尊。今礼卑足。为持律之上首故今命之。
经。时优婆离(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辞有三。初总陈道屈也。我依律行。教彼息愆。彼说证真。罪种方灭。我谓由身语而得罪除。彼说会心源而方垢尽。理既堕矣。词亦负焉。故总词也。
经。所以者何(至)不敢诸佛。
赞曰。下显理穷有二。初陈己事。后显他词。己事有二。初陈二人来请出罪。后说己为如法息除。初陈二人来请出罪中。有三。初明至由。次明至轨。后请出罪。此初文也。佛为法主。威德特尊。小事轻尘。诚为不可。故怀愧。耻不敢诣佛。
经。来至我所(至)而谓我言。
赞曰。此明至轨也。
经。唯优婆离(至)得免斯咎。
赞曰。此请出罪。微小罪中。生大怖畏。既违律行。诚以为耻。愿为解除。我心所忧。我心所悔。得免罪咎。既罪可出。明非初篇。
经。我即为其(至)得请所化。
赞曰。下说已为如法息除。言如法者。如其律法。世尊轻事或重制。重事或轻制。然出罪时。但是作法。道理应尔。非是依业道灭罪彼之法。如其律法。解说道理。令除忧悔。得清肃其所犯之过。
经。示现劝道赞励庆慰。
赞曰。显如法相。一示现。二劝导。三赞励。四庆慰。余经说亦加令离欲。瑜伽八十一云。令离欲者。诃责六种黑品诸行。示其过患。令离爱染。即是所说。令除忧悔。示现者。为令受学白品行故。示其四种真实道理。劝导者。谓已示现得信解者。安置学处。令正受行。由已于彼得自在故。彼便请言。我于今者。当何所作。唯愿教。因告之曰。汝等今者于如如是事。应作应学。赞励者。谓彼若于所知所行所得之中。心生退屈。尔时称赞。策励其心。令于彼事堪有势力。庆慰者。谓若于法及随法中。勇猛正行。即应如实赞说庆悦。令其欢喜。更有一释。并如彼论。此中即是令离罪染。示其白品。劝其正行。赞令勿退。庆其所作。令生欢喜。名如法说。旧经阙此。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明至轨。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唯优婆离(至)勿扰其心。
赞曰。陈词有五。初除正理。二显赞扬。三明已告。四彰罪灭。五述发愿。陈理复三。初总非。次显正。后结正。此初文也。空理义云。二人犯罪。由怀有相。今请悔除。还教起有。以有加有。故名增罪。当直除灭彼心忧悔。应说无相罪性本空。为彼除之。勿以有罪乱其心也。扰者乱也。应理义云。二人犯罪。罪为业道。当须证理体达虚幻。方拔罪根。但依作法。用事而灭。口是心非。灭而不灭。罪业更生。名为重增。当说真理。令彼证之。当说俗幻。令其了达。名直除灭。拔罪种子。勿以事相扰乱其心而现罪灭。
经。所以者何(至)不在两同。
赞曰。下显正中有二。初明真理。令证罪根。后明俗事。令知罪伪。唯优波离一切法性生灭不住下是。罪相无实。易可息除。罪根种子本真。证之罪灭。罪灭者。拔除烦恼恶业苦果诸种子也。断种子故。一灭不生。名身语忏悔。但名制伏。益力损能。非真灭罪。后还生故。初中复三。初陈正理。次问令解。后明染净之相。陈理有三。初明罪性。次明罪依。后明罪体。此初文也。空理义云。罪性者真空理。罪性若有。可住内根。由外六境。成在两间。罪性本空。都何所住。世俗谛中。罪住六根。六尘为缘而起罪故。亦名在外。内因外缘。可住两间。六识等内。罪性既空。故都无住。证罪性空。当有何罪。应理义云。罪性者真如理。此理不依内根外境及住两间。由逆此理。展转罪生。证达此理。罪当永尽。
经。如佛所说(至)有情清净。
赞曰。此明罪依有二。初明假者依心而成。后明罪体依心方起。罪必依心方得起。此初文也。罪谓所作恶身业。体即不善思之现种也。心为所依。思能依故。可毁可厌。故名为罪。故初明罪依。令其了达。后方明罪体。将明罪依。先引佛语。空理义云。此引俗谛教。心谓六识。不说有八。心若实有。有实罪者。即有情杂染。心性本空。罪者非有。故有情净。应理义云。成唯识说。心谓第八识。有情谓五蕴假者。此依彼心。而假建立。第八之心。若是有漏杂染所摄。能依假者。亦是杂染。所依第八心若是无漏清净所摄。能依假者。亦是清净。今此通依八识。建立假者有情。心是本故。故罪及罪者。离心亦非有。
经。如是心者(至)不在两间。
赞曰。下明罪体依心方起。空理义云。如是心者。胜义谛中。亦不住内外。不在两间。性本空故。能起罪体。由此非真。应理义云。此八识心不同二乘所说六识。六识住在六根。亦不实在外及两间。唯依真如净法界住。由此罪垢亦无住处。
经。如其心然(至)不出于如。
赞曰。此明罪体。空理义云。如其所依心本空寂。都无所住。能依罪垢。胜义谛中。亦无自性。无所依止。罪垢既尔。诸法亦然。谁为罪缘。谁为出者。以心罪法三不出于如。如空无故。应理义云。如其本心。不住内外。唯依真如。能依罪垢。亦复依如。不依内外。如罪垢然。犯罪之缘。及出罪者。一切诸法。亦不出如。不依内外。都无实罪。一切皆是真如理故。由迷心故。诸过非起。可毁可责。名之为罪。由心悟故。罪灭善生。可赞可欣。名之为福。故说罪从心生还从心灭。
经。唯优婆离(至)曾有染不。
赞曰。下问令解有三。初问。次答。后显令解。此问也。空理义云。汝心本净。性本空故。无染故净。汝得阿罗汉涅槃解脱时。此空性心。曾有染不。凡圣虽殊。心实无别。故以为问。应理义云。成唯识中。解心性净。略有二义。一即真如法性之心。故胜鬘经。自性清净心。而有染污。难可了知。二因缘心。瑜伽五十四说。依他性心。性非烦恼。名本性净。今彼心非烦恼故。言本性净。与染相应。名为染心。非心体染名为染心。此心非但未得解脱性本来净。得解脱时。亦曾无染。今但问彼得解脱时本性净心曾有染不。将显未解脱比解脱心性本净。
经。我言不也。
赞曰。此答也。得解脱时。心曾不染。
经。无垢称言(至)亦复如是。
赞曰。此显令解。空理义云。得圣证真。知心本空。所以不染。故知有情心性本净。曾无有染。亦复如是。心空同故。应理义云。以凡因缘心。例圣因缘心。本来不染。亦复如是。俱心性故。由此故知。恶思是罪。如客暂有。染恼其心。证理智生。客罪便灭。故心断惑已。名离相应缚。此不复缘境。名离所缘缚。由离二缚。名心解脱。证达理故。故达心理。名为罪灭。
经。唯优波离(至)即性清净。
赞曰。下明染净之相。略有三翻。此初翻也。心有总分别。有别异分别。即有烦恼。烦恼起故。罪业遂生。便招生死。若无总分别及别异分别。即无烦恼。烦恼无故。不起罪业。遂即清净。便得涅槃。分别者。总分别。异分别者。种种计执。汝由此二。生烦恼故。应无分别便得清净。
经。若有颠倒(至)即性清净。
赞曰。此第二翻。颠倒者。执有真实常乐我净。背真理故。名为颠倒。或七颠倒。此四更加想心见三。于彼四中。起妄想分别。名想倒。于此四中。忍可欲乐。建立执著。名见倒。心倒者。谓即于彼所执著中。贪等烦恼。此略有三。一愚痴为本。二萨迦耶见边见一分见取戒禁取及贪为自性。三余烦恼为等流。如瑜伽第八说。有此诸倒。即有烦恼。无此倒者。即成清净。汝既烦恼。明有颠倒。
经。若有取我(至)即性清净。
赞曰。此第三翻。取者执取。执我为本。杂染便生。若不取我。达解无我。即性清净。汝既杂染。明有取我。显彼二人有烦恼之所以也。上令知真罪垢自灭。下明知俗罪易息除。如知贼缘易可除破。
经。唯优婆离(至)如电如云。
赞曰。下明俗事。令知罪伪。略有四重。此第一重。说俗生灭。略有四喻。如幻化电云。皆非实有。皆悉不住。性自虚伪。
经。一切法性(至)亦不暂住。
赞曰。此第二重。说俗迅速。无所愿待。不经念住。速即谢故。
经。一切法性(至)如健达婆城。
赞曰。此第三重。说俗体由虚妄所见。此有三喻。如梦所见。思想起故。如阳焰者。渴爱生故。执为实水。如健达缚城者。此云寻香城。西方散乐名曰寻香。不作生业。唯寻食香。而便作乐。伺彼乞求。此幻化城。楼橹可爱。名寻香城。海中水气。日光所临。遥见雉堞。亦似幻城。水激为声。微同作乐。似彼寻香城。故亦名寻香城。诳惑起故。今以为喻。
经。一切法性(至)如镜中像。
赞曰。此第四重说俗心作。如水中月。水实无月。心妄谓有。不知以水为缘。还见本月。一切世俗。皆心所作。不知自心。谓有外境。镜中之像。亦无实像。以镜为缘。还见本面。心之所取。亦复如是。不知自心。谓离心有。镜中之像。若实有者。见去何不去。观来所不来。彼镜既不真。诸俗皆如是。
经。如是知者(至)名善调伏。
赞曰。此结正也。律者仪或。证真如俗。善可轨故。调伏者。调伏三业。息诸恶故。善知罪性。能依罪根。善识罪相。易可顾拔。名善调伏。
经。时二苾刍(至)而不能说。
赞曰。二显赞扬。初得未曾有。后正赞叹智慧辨才。是优婆离所不能及。
经。我即告言(至)起居士想。
赞曰。三明已告。初总后别。此总告也。
经。所以者何(至)殊胜如是。
赞曰。除佛无能制伏大士智慧辨才。其慧及辨才如是。
经。时二苾刍(至)正等觉心。
赞曰。四彰罪灭。虽未证真。拔罪种子。初闻妙理。应悔息除。不但罪灭无。上觉心亦发。
经。便为作礼(至)殊胜慧辨。
赞曰。五述发愿。新学苾刍。已曾犯罪。乍见慧辨。谁不虔恭。故为作礼。
经。时我默然(至)诣彼问疾。
赞曰。结答词由卑躬请退。
说无垢称经疏卷第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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