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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全文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三

 

道次引导

 

 [科]丁二 如何摄取心要之理分二

     戊一 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分二

      已一 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

      已二 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

     戊二 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

      今已一 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

 

佛初发心,中集资粮,最后现证圆满正觉,一切皆是为利有情,故所说法一切亦惟为利有情。如是所成有情利义,略有二种,谓现前增上生,及毕竟决定胜。其中依于成办现前增上生事,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下士,或共下士所有法类。殊胜下士者,是于现世不以为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以集能往善趣因故。

 

《道炬论》云:

“若以诸方便,惟于生死乐,

  希求自利义,知彼为下士。”

 

决定胜中,略有二种,谓证解脱仅出生死及一切种智位,其中若依诸声闻乘及独觉乘,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类。中士夫者,谓发厌患一切诸有,为求自利,欲得度出三有解脱,以趣解脱方便之道三种学故。

 

《道炬论》云:

“背弃诸有乐,遮恶业为性,

  若惟求自静,说名中士夫。”

 

如觉沃所造《摄行炬论》云:

“尊长佛说依,密咒度彼岸,

  能办菩提故,此当书彼义。”

 

谓修种智方便有二,谓密咒大乘及波罗蜜多大乘。此二摄入上士法类。上士夫者,谓由大悲自在而转,为尽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学习六度及二次第等故。

 

《道炬论》云:

“由达自身苦,若欲正尽除他一切苦者,是为胜士夫。”

 

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谓波罗蜜多及咒,下当广说。

 

三士之名,《摄抉择》曰:

“复有三士,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非律仪所摄净戒律仪,

  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净戒律仪,

  亦有成就正受菩萨净戒律仪。

  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

 

与此义同,复说多种上中下士建立道理。如《道炬》所说:

 

世亲阿阇黎于《俱舍释》中,亦说三士之相。

 

下士夫中,虽有二类,谓乐现法及乐后世。此是第二,复须趣入增上生无谬方便。

 

[科]已二 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分二

    庚一 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

    庚二 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

    今庚一 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

 

如是虽说三士,然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摄纳余二士道无所缺少,故彼二种是大乘道或分或支。

 

马鸣阿阇黎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论》云:

“无害与谛实,与取及梵行,

  舍一切所执,此是善趣行。

  遍观生死苦,断故修谛道,

  断除二种罪,此是寂静行。

 

  亦应取此等,是出离道支。

  由达诸法空,生悲众生流,

  无边巧便行,是胜出离行。”

 

是故此中非导令趣,惟以三有之乐,为所欲得下士夫道,及为自利惟脱生死,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将少许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导前行,为修上士道之支分。

 

是故若发如前所说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观心论》云:

“谁不将无坚,如蕉沫之身,

  由行利他缘,修须弥坚实。

  上士具悲故,将刹那老死,

  病根本之身,为他安乐本。

 

  具正法炬时,断八无暇暇,

  应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

 

谓应念云,我身无实,如蕉如沫,众病巢穴,老等众苦所出生处,应以上士所有现行度诸昼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若尔,理应先从上士引导,云何令修共下中耶?谓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发起前行,此中道理后当宣说。

 

 [科]庚二 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分二

   辛一 正明因相

   辛二 所为义

   今辛一 正明因相

 

转趣大乘能入之门者,谓即发心于胜菩提。

 

若于相续中生起此心,如《入行论》云:

“若发大心刹那顷,系生死狱诸苦恼,应说是诸善逝子。”

 

谓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数。若退此心,亦从大乘还退出故。是故诸欲入大乘者,须以众多方便励力令发,然发此心须先修习发心胜利,令于胜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广,及须归依七支愿行,是能开示菩萨道次最胜教典,《集学处论》及《入行论》中所说。

 

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诸现前及毕竟胜利。初中复二,谓不堕恶趣及生善趣。若发此心能净宿造众多恶趣之因,能断当来相续积集。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摄故,增长广大,诸新作者,亦由此心为等起故,无穷尽际。毕竟利义者,谓诸解脱及一切种智,亦依此心易于成办,若于现时毕竟胜利,先无真实欲得乐故,虽作是言,此诸胜利从发心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惟空言,观自相续,极明易了。若于增上生及决定胜,二种胜利发欲得者,故须先修共中下士所有意乐。如是若于二种胜利,发欲得已,趣修具有胜利之心者,则须发起此心根本大慈大悲。此复若思,自于生死安乐匮乏,众苦逼恼,流转道理,身毛全无,若动若转,则于其他有情流转生死之时,乐乏苦逼,定无不忍。

 

《入行论》云:

“于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

  梦中尚未梦,何能生利他?”

 

故于下士之时,思惟自于诸恶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之时,思惟善趣,无寂静乐,惟苦道理。次于亲属诸有情所,比度自心,而善修习,即是发生慈悲之因,菩提之心从此发生。故修共同中下心者,即是生起真菩提心所有方便,非是引导令趣余途。如是又于彼二时中,思惟归依及业果等,多门励力,集福净罪,如其所应,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续之方便,七支行愿及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此中下中法类,即是发无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尊重亦当善为晓喻,弟子于此应获定解。每次修时当念此义,修菩提心发生支分,极应爱重,若不尔者,则此诸道与上士道别别无关。乃至未至实上士道,于菩提心未得定解,而成此心发生障碍,或于此间失大利义,故于此事应殷重修。如是修习中下之道及善修习,如上士时所说道已,于相续中,随力令生真菩提心。次为此心极坚固故,应以不共归依为先而受愿轨,由愿仪轨正受持已,于诸学处应励力学。次应多修欲学之心,谓欲学习六度四摄菩萨行等。若由至心起欲学已,定受行心清净律仪。次应舍命莫令根本罪犯染著,余中下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令有染,设若有犯,亦应由于如所宣说,出犯门中,善为净治。次应总学六到彼岸,特为令心于善所缘,堪能随欲而安住故。应善学习止体静虑,

 

《道炬论》说:

为发通故,修奢摩他者,仅是一例,觉沃于余处亦说为发毗钵舍那,故为生观亦应修止。

 

次为断执二我缚故,以见决定无我空义。次应将护无谬修法,成办慧体毗钵舍那。

 

如《道炬释》说:

除修止观,学习律仪学处以下,是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三摩地,或为心学。毗钵舍那,是为慧学。复次奢摩他下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世俗谛所有之道,广大道次。发起三种殊胜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资粮,依胜义谛甚深道次。应于此等次第决定,数量决定,智慧方便,仅以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

 

由如是理,欲过诸佛功德大海,佛子鹅王是由双展,广大方便,圆满无缺,世俗谛翅,善达二种,无我真实胜义谛翅,乃能超过。非是仅取道中一分,如折翅鸟所能飞越。

 

如《入中论》云:

“真俗白广翅圆满,鹅王列众生鹅前,

  承善风力而超过,诸佛德海第一岸。”

 

如是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决定应须趣入密咒。以若入密速能圆满二资粮故。设若过此非所能堪,或由种性功德羸劣,不乐趣者,则应惟将此道次第,渐次增广。

 

若入密咒者,则依知识法胜出前者,依咒所说应当随行,以总一切乘,特密咒中,珍重宣说故。次以根源清净续部,所出灌顶成熟身心。尔时所得一切三昧耶及律仪,应宁舍命如理护持。特若受其根本罪染,虽可重受,然相续已坏,功德难生,故应励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又应励防诸支罪染,设受染者,亦应悔除,防止令净,以三昧耶及诸律仪,是道本故。

 

次于续部,若是下部有相瑜伽,若是上部生次瑜伽,随其一种善导修学。此坚固已,若是下部无相瑜伽,或是上部满次瑜伽,随于其一应善修学。

 

《道炬论》说:

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道次第亦如是导,大觉沃师,于余论中亦尝宣说。

 

《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云:

“欲得不思议,胜无上菩提,

  赖修菩提故,乐修为心要。

  已得极难得,圆满暇满身,

  后极难获故,勤修令不空。”

 

又云:

“如犯从牢狱,若有能逃时,

  与余事非等,速从彼处逃。

  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时,

  与余事非等,应当出有宅。”

 

又云:

“归依增上戒,及住愿根本,

  应受菩萨律,渐随力如理,

  修行六度等,菩萨一切行。”

 

又云:

“方便慧心要,修止观瑜伽。”

 

《定资粮品》亦云:

“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

  不著有报乐,背弃诸摄持。

  圆满信等财,敬师等于佛,

  具师教律仪,善勤于修习。

 

  瓶密诸灌顶,由尊重恩得,

  行者身语心,清净成就器。

  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

  速当得成就,是住密咒规。”

 

[科]辛二 所为义

 

第二所为义者,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别分三士而引导者,有二大义: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许我是大士。二为广益上中下心,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故于所导上中二类补特伽罗,教令修习此二意乐,无有过失,起功能故。若是下品补特伽罗,虽令修上,既不能发上品意乐,又弃下品俱无成故。

 

复次为具上善根者,开示共道,令其修习,此诸功德,或先已生,若先未生,速当生起。若生下下,可导上上,故于自道非为迂缓。须以次第引导心者,《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恐文太繁,故不多录。

 

龙猛依怙亦云:

“先增上生法,决定胜后起,

  以得增上生,渐得决定胜。”

 

此说增上生道及决定胜道,次第引导。圣者无著亦云:

“又诸菩萨为令渐次集善品故,于诸有情,先审观察。

  知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

  知中慧者,为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

  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

  是名菩萨于诸有情次第利行。”

 

圣天亦于《摄行炬论》,成立先须修习到彼岸乘意乐,次趣密咒渐次道理。

 

摄此义云:

“诸初业有情,转趣于胜义,

  正等觉说此,方便如梯级。”

 

《四百论》中亦说道次极为决定:

“先遮止非福,中间破除我,

  后断一切见,若知为善巧。”

 

此说道有决定次第。

 

敬母善巧阿阇黎亦云:

“如净衣染色,先以施等语,

  善法动其心,次令修诸法。”

 

月称大阿阇黎亦引此教为所根据,成立道之次第决定。现见于道引导次第,诸修行者,极应珍贵,故于此理,应当获得坚固定解。

    

下 士 道

 

念死无常

 

[科]戊二 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分三

    已一 于共下士道次修心分三

     庚一 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 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 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分四

        癸一 未修念死所有过患

        癸二 修习胜利 

        癸三 当发何等念死之心

        癸四 修念死理

       壬二 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

      辛二 依止后世安乐方便

     庚二 发此意乐之量

     庚三 除遣此中邪执

    已二 于共中士道次修心

    已三 于上士道次修心

        今癸一 未修念死所有过患

 

如是于其有暇身时,取心藏中有四颠倒,于诸无常执为常倒,即是第一损害之门。其中有二,谓粗及细,于其粗劣死无常中,分别不死是损害门。此复仅念今后边际,定当有死,虽皆共有,然日日中,乃至临终皆起是念,今日不死,今亦不死,其心终执不死方面。若不作意此执对治,被如是心之所盖覆,便起久住现法之心。于此时中,谓须如是如是众事,数数思惟,惟于现法,除苦引乐,所有方便,不生观察后世解脱,一切智等大义之心,故不令起趣法之意。设有时趣闻思修等,然亦惟为现法利故,令所修善势力微弱。复与恶行罪犯相属而转,故未糅杂恶趣因者,极为希贵。

 

设能缘虑后世而修,然不能遮后时渐修延缓懈怠,遂以睡眠昏沉杂言饮食等事,散耗时日,故不能发广大精勤,如理修行。

 

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诳故,遂于利养恭敬等上,起猛利贪。于此障碍,或疑作碍,起猛利瞋,于彼过患蒙昧愚痴。由利等故,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如瀑流转。复由此故,于日日中渐令增长,诸有胜势,能引恶趣猛利大苦,身语意摄十种恶行,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不善业。又令渐弃能治彼等,善妙宣说甘露正法,断增上生及决定胜。所有命根,遭死坏已,为诸恶业引导,令赴苦痛粗猛,炎烧非爱,诸恶趣处,何有过此暴恶之门?

 

《四百论》亦云:

“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

  彼若安然睡,岂有暴于此?”

 

《入行论》亦云:

“须弃一切走,我未如是知,

  为亲非亲故,作种种罪恶。”

 

[科]癸二 修习胜利 

 

第二修习之胜利者,谓若真起随念死心,譬如决断今明定死,则于正法稍知之士,由见亲属及财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运遮彼贪爱,由施等门乐取坚实。如是若见为求利敬及名称等世间法故,一切劬劳皆如扇扬诸空谷壳,全无心实,是欺诳处,便能遮止诸罪恶行。由其恒常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及净戒等诸微妙业,遂于无坚身等诸事取胜坚实。由是自能升妙位,亦能于此导诸众生,更有何事义大于此?是故经以多喻赞美,

 

《大般涅槃经》云:

“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

  一切迹中,象迹第一;

  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是为第一,

  由是诸想能除三界一切贪欲无明我慢。”

 

如是又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椎,是能转趣顿办一切胜妙大门,如是等喻而为赞美。

 

《集法句》中亦云:

“应达此身如瓦器,如是知法等阳焰,

  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死王无见位。”

 

又云:

“如见衰老及病苦,并见心离而死亡,

  勇士能断如牢家,世庸岂能远离欲?”

 

总之能修士夫义时,惟是得此殊胜暇身期中,我等多是久住恶趣,设有少时暂来善趣,亦多生于无暇之处。其中难获修法之时,纵得一次堪修之身,然未如理修正法者,是由遇此且不死心,故心执取不死方面,是为一切衰损之门。其能治此忆念死者,即是一切圆满之门。故不应执,此是无余深法可修习者之所修持,及不应执,虽是应修然是最初仅应略修,非是堪为恒所修持。应于初中后三须此之理,由其至心发起定解而正修习。

 

[科]癸三 当发何等念死之心

 

第三当发何等念死心者,若由坚著,诸亲属等增上力故,恐与彼离起怖畏者,乃是于道全未修习畏死之理,此中非是令发彼心。若尔者何?谓由惑业增上所受一切之身,皆定不能超出于死。故于彼事虽生怖惧,暂无能遮,为后当来世间义故,未能灭除诸恶趣因,未能成办增上生因决定胜因,即便没亡而应恐怖。若于此事思惟怖畏,则于此等有可修作,能令临终无所怖畏,若未成办如是诸义,总之不能脱离生死,特当堕落诸恶趣故,深生畏惧,临终悔恼。

 

《本生论》云:

“虽励不能住,何事不可医?

  能作诸怖畏,其中有何益?

  如是若观世法性,诸人作罪当忧悔,

  又未善作诸妙业,恐于后法起诸苦。

  临终畏惧而蒙昧,若何能令我意悔,

  我未忆作如是事,复善修作白净业,

  安住正法谁畏死?”

 

《四百论》中亦云:

“思念我必死,若谁有决定,

  此弃怖畏故,岂畏于死主?”

 

故若数数思惟无常,念身受用定当速离,则能遮遣,希望不离彼等爱著,由离此等所引忧恼增上力故,怖畏死没皆不得生。

 

[科]癸四 修念死理(如何修念死者,谓应由于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断门中修心)分三

    子一 思决定死

    子二 思惟死无定期

    子三 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

    今子一 思决定死

 

初中分三。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者,谓任受生何等之身,定皆有死。

 

《无常集》云:

“若佛若独觉,若诸佛声闻,

  尚须舍此身,何况诸庸夫!”

 

任住何境,其死定至者,即彼中云:

“住于何处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

  空中非有海中无,亦非可住诸山间。”

 

前后时中诸有情类,终为死摧等无差别,即如彼云:

“尽其已生及当生,悉舍此身而他往,

  智者达此悉灭坏,当住正法决定行。”

 

于其死主逃不能脱,非以咒等而能退止,

 

如《教授胜光大王经》云:

“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坚硬隐固成就坚实,

  不坏不裂无诸陨损,至极坚强纯一实密。

  触天磨地从四方来,研磨一切草木本于及诸枝叶,并研一切有情有命诸有生者,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

  大王,如是此四极大怖畏来时,亦非于此速走能逃,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何等为四?谓老病死衰。大王,老坏强壮,病坏无疾,衰坏一切圆满丰饶,死坏命根。从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静息。”

 

迦摩巴云: 

“现须畏死,临终则须无所恐惧。我等反此,现在无畏,至临终时,用爪抓胸。”

 

思惟寿无可添,无间有减者。如《入胎经》云:

“若于现在善能守护,长至百年或暂存活。”

 

极久边际仅有尔许,纵能至彼,然其中间寿尽极速。谓月尽其年,日尽其月,其日亦为昼夜尽销,此等复为上午等时而渐销尽,故其寿命总量短少。此复现见多已先尽,所余寿量,虽刹那许亦无可添,然其损减,则遍昼夜无间有故。

 

《入行论》云:

“昼夜无暂停,此寿恒损减,

  亦无余可添,我何能不死?”

 

此复应从众多喻门,而正思惟。谓如织布,虽织一次仅去一缕,然能速疾完毕所织。为宰杀故,如牵所杀羊等步步移时,渐近于死。又如江河猛急奔流,或如险岩垂注瀑布,如是寿量,亦当速尽。又如牧童持杖驱逐,令诸畜类,无自主力而赴其所,其老病等,亦令无自在引至死前。此诸道理,应由多门而勤修习,

 

如《集法句》云:

“譬如舒经织,随所入纬线,

  速穷纬边际,诸人命亦尔。

  如诸定被杀,随其步步行,

  速至杀者前,诸人命亦尔。

 

  犹如瀑流水,流去无能返,

  如是人寿去,亦定不回还。

  艰劳及短促,此复有诸苦,

  惟速疾坏灭,如以杖画水,

 

  如牧执杖驱,诸畜还其处。

  如是以老病,催人到死前。”

 

如传说大觉沃行至水岸,谓

“水淅淅流,此于修无常极为便利。”

 

说已而修。《大游戏经》亦以多喻宣说:

“三有无常如秋云,众生生死等观戏,

  众生寿行如空电,犹崖瀑布速疾行。”

 

又如说云:

“若有略能向内思者,一切外物,无一不为显示无常。”

 

故于众事皆应例思,若数数思能引定解,若略思惟,便言不生,实无利益,

 

如迦摩巴云:

“说思已未生,汝何时思?昼日散逸,夜则昏睡,莫说妄语。”

 

非但寿边为死所坏,而趣他世,即于中间行住卧三,随作何事,全无不减寿量之时。首从入胎,即无刹那而能安住,惟是趣向他世而行,故于中间生存之际,悉被老病使者所牵,惟为死故导令前行,故不应计于存活际,不趣后世安住欢喜,譬如从诸高峰堕时,未至地前空坠之际,不应欢乐。

 

此亦如《四百颂释》引经说云:

“人中勇识如初夜,安住世间胎胞中,

  彼从此后日日中,全无暂息趣死前。”

 

《破四倒论》亦云:

“如从险峰堕地坏,岂于此空受安乐?

  从生为死常奔驰,有情于中岂得乐?”

 

此等是显决定速死。

 

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死者。谓纵能至如前所说,尔许长边,然亦不应执为有暇,谓无义中,先已耗去众多寿量,于所余存,亦由睡眠分半度迁,又因散乱徒销非一,少壮迁谢至衰耄时,身心力退,虽欲行法,然亦无有勤修之力,故能修法时实为少许。

 

《入胎经》云:

“此中半数为睡覆盖,十年顽稚,念年衰老,愁叹苦忧及诸恚恼亦能断灭,从身所生多百疾病,其类非一亦能断灭。”

 

《破四倒论》亦云:

“此诸人寿极久仅百岁,此复初顽后老徒消耗,

  睡病等摧令无可修时,住乐人中众生寿余几。”

 

伽喀巴亦云:

“六十年中,除去身腹睡眠疾病,余能修法,尚无五载。”

 

如是现法一切圆满,于临死时惟成念境,如醒觉后,念一梦中所受安乐。若死怨敌定当到来,无能遮止,何故爱著现法欺诳。如是思已,多起誓愿,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如《本生论》所说而思:

“嗟呼世间惑,匪坚不可喜,

  此姑姆达会,亦当成念境。

 

  众生住于如是性,众生无畏极希有,

  死主自断一切道,全无怖惧欢乐行。

  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无能遮,

  定赴他世苦恼处,谁有心知思爱此。”

 

《迦尼迦书》中亦云:

“无悲愍死主,无义杀士夫,

  现前来杀害,智谁放逸行?

  故此极勇暴,猛箭无错谬,

  乃至未射放,当勤修自利。”

 

[科]子二 思惟死无定期

 

第二思惟死无定期者,谓今日已后,百年以前,其死已定,然此中间,何日而来,亦无定期,即如今日,谓死不死,俱不决定。然心应执死亡方面,须发今日定死之心。以念今日决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其心则执不死方面,便专筹备久住现法,不能筹备后世之事,于此中间为死所执,须带忧悔而没亡故。若日日中筹备死事,则多成办他世义利,纵不即死,造作此事亦为善哉。若即死者,则此尤其是所必须,譬如自有能作猛利损害大敌,从此时期至彼时期,知其必至,然未了知何日到来,须日日中作其防慎。

 

若日日中,能起是念,今日必死,下至能念多分是死,则能修作,所当趣赴后世义利,不更筹备住现世间。若未生起如此意乐,于现世间见能久住,便筹备此,而不修作后世义利。譬如若念久住一处,则计设备住彼所须,若念不住当他往者,则当备作所趣之事,故日日中,定须发起必死之心。

 

此中分三,思赡部洲寿无定者,总之俱卢寿量决定,诸余处者各各于自,能住寿量,虽无决定,然亦多数能得定限。赡部洲寿极无定准,劫初寿数,经无量年,今后须以满十岁为寿长际,即于现在老幼中年,于何时死,皆无定故。

 

如是亦如《俱舍论》云:

“此中寿无定,末十初无量。”

 

《集法句》云:

“上日见多人,下日有不见,

  下日多见者,上日有不见。”

 

又云:

“若众多男女,强壮亦殁亡,

  何能保此人,尚幼能定活?

  一类胎中死,如是有产地,

  又有始能爬,亦有能行走,

 

  有老有幼稚,亦有中年人,

  渐次当趣没,犹如堕熟果。”

 

应当作意所见所闻,若诸尊重,或友伴等,寿未究竟,忽由内外死缘,未满心愿而死。念我亦定是如是法,应数思惟应令发生必死之心。

 

思惟死缘极多,活缘少者,谓于此命有多违害,谓诸有心及诸无心,若诸魔属,人非人等,众多违害及旁生类,损此身命,亦有多种。彼等如何违害之理,如是内中所有诸病及外大种违损之理,皆应详思。复次自身由四大种成,彼等亦复互相违害,诸大种界若不平等,有所增减能发诸病,而夺命根,此诸违害,是与自体,俱生而有,故于身命无可安保。

 

如是亦如《大涅槃经》云:

“言死想者,谓此命根,恒有众多怨敌围绕,刹那刹那渐令衰退,全无一事能使增长。”

 

《宝鬘论》亦云:

“安住死缘中,如灯处风内。”

 

《亲友书》亦云:

“若其寿命多损害,较风激泡尤无常,

  出息入息能从睡,有暇醒觉最希奇。”

 

《四百论》亦云:

“无能诸大种,生起说名身,

  于诸违云乐,一切非应理。”

 

现是五浊极浓厚时,修集能感长寿久住大势妙业,极其稀寡,饮食等药,势力微劣,故皆少有能治病力,诸所受用,安然消后,能长身中诸大种分,势用亏减,故难消化,纵能消已亦无大益,资粮寡集,恶行尤重,念诵等事,势力微劣,故延寿等,极属难事。又诸活缘,亦无不能为死缘者,为不死故,求诸饮食房舍伴等,此复由其受用饮食太多太少及不相宜,房舍倒塌,亲友欺侮,是等门中而成死缘,故实不见有诸活缘,非死缘者。

 

复次存活即是趣向于死没故,活缘虽多,然无可凭。

   

《宝鬘论》云:

“死缘极众多,活缘惟少许,

  此等亦成死,故当常修法。”

 

思惟其身极微弱,故死无定期者。身如水沫,至极微劣,无须大损,即如名曰芒刺所伤,且能坏命,故由一切死缘违害,是极易事。

 

《亲友书》云:

“七日燃烧诸有身,大地须弥及大海,

  尚无灰尘得余留,况诸至极微弱人。”

 

如是思后,不见死主何时决定坏其身命,莫谓有暇,应多立誓,决从现在而修正法。

 

如《迦尼迦书》云:

“死主悉无亲,忽尔而降临,

  莫想明后行,应速修正法,

  此明后作此,是说非贤人,

  汝当何日无,其明日定有。”

 

 瑜伽自在吉祥胜逝友庆喜亦云:

“国主所借身,无病衰乐住,

  尔时取坚实,病死衰无畏,

  病老衰等时,虽念有何益?”

 

三根本中极重要者,厥由思惟死无定期,能变其心故应励修。

 

[科]子三 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盖

 

第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之三者。如是若见须往他世,尔时亲友极大怜爱而相围绕,然无一人是可随去,尽其所有悦意宝聚,然无尘许可得持往,俱生骨肉尚须弃舍,况诸余法。是故现法一切圆满,皆弃舍我,我亦决定弃舍彼等,而赴他世。复应思惟,今日或死,又应思惟,尔时惟法是依是怙,是示究竟所有道理。

 

《迦尼迦书》云:

“能生诸异熟,先业弃汝已,

  与新业相系,死主引去时,

  当知除善恶,余众生皆返,

  无一随汝去,故应修妙行。”

 

吉祥胜逝友亦云:

“天王任何富,死赴他世时,

  如敌劫于野,独无子无妃,

  无衣无知友,无国无王位,

  虽有无量军,无见无所闻,

 

  下至无一人,顾恋而随往,

  总尔时尚无,名讳况余事。”

 

如是思惟有暇义大而实难得,及虽难得然极易坏,念其死亡,若不勤修后世,以往毕竟安乐,仅于命存引乐除苦者,则诸旁生有大势力,尤过于人,故须超胜彼等之行,若不尔者,虽得善趣,仍同未得。

 

如《入行论》云:

“畜亦不难办,为是小利故,

  业逼者坏此,难得妙暇满。”

 

以是此心纵觉难生,然是道基,故应励力,博朵瓦云:

“除我光荣者,即是修习无常,由已了知,定当除去亲属资具等,现世一切光荣,独自无伴,而往他世,除法而外,皆无所为,不住现法,始得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此,是乃遮阻一切法道。”

 

铎巴亦云:

“若能兼修积集资粮净治罪障,启祷本尊及诸尊长,并发刻勤殷重思惟,虽觉百年亦不能生,然诸无常不安住故,略觉艰难即得生起。”

 

于迦玛巴请求另易所缘境时,重述前法。请其后者,则云后者全未能至。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应如前说而正修习。若不堪者,则随其所称,取三根本九种因相,观现法中所有诸事,犹如临杀饰以庄严,应当乃至意未厌离,数数修习。若经论中,何处有说亲近知识暇满无常,诸法品类,皆应了知,是彼彼时所有行持,取而修习,乃能速得诸佛密意。余处亦当如是了知。

 

[科]壬二 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

 

第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者。如是决定速死没故,于现法中无暇久居,然死而后亦非断无,仍须受生,此复惟除二趣之外无余生处,谓生善趣或是恶趣。于彼中生,非自自在,以是诸业他自在故,如黑白业牵引而生。如是我若生恶趣者,当为何等,故应思惟诸恶趣苦。

 

如龙猛依怙云:

“日日恒应念,极寒热地狱,亦应念饥渴憔悴诸饿鬼,应观念极多愚苦诸旁生。

  断彼因行善,赡部洲人身,难得今得时,励断恶趣因。”

 

此中所修生死总苦,恶趣别苦,至极切要。谓若自思堕苦海理,意生厌离,能息傲慢。由见苦是不善果故,于诸恶罪极生羞耻,不乐众苦故,而乐安乐。由见安乐是善果故,于修善法深生欢喜,由量自心而悲愍他,由厌生死希求解脱,由畏众苦,发起猛利真归依等,故是能摄众多修要大嗢柁南。

 

如是亦如《入行论》云:

“无苦无出离,故心汝坚忍。”

 

又云:

“复次苦功德,厌离除骄傲,

  悲愍生死者,羞恶乐善行。”

 

又云:

“我由畏怖故,将自奉普贤。”

 

此诸苦德,《入行论》中虽依自身已有之苦增上而说,然其当受众苦亦尔,以是因缘,思恶趣苦。

   

三恶趣苦

 

[科]壬二 思惟后世为生何趣二趣苦乐分三

    癸一 思惟地狱的所有众苦分四

     子一 大有情地狱 

     子二 近边地狱 

     子三 寒冷地狱 

     子四 独一地狱  

    癸二 旁生所有众苦

    癸三 饿鬼所有众苦

     今子一 大有情地狱

 

谓从此过三万二千逾缮那,下有等活地狱。从此渐隔四千四千逾缮那,下而有余七。如是八中,初等活者,谓彼有情,多共聚集,业增上故,种种苦具次第而起,互相残害,闷绝躃地,次虚空中,发如是声:汝诸有情可还等活。次复欻起,如前残害,由是当受无量众苦。二黑绳者,其中所生诸有情类,谓多当受如是众苦,诸守狱卒,以黑绳拼,或为四方,或为八方,或为种种非一纹画,如其所拼,如是以刀,或斫或割。三众合者,谓彼有情,或时展转而共集会,尔时狱卒驱逐令入,如二羺头铁山之间,从此无间两山合迫,尔时从其一切门中,血流涌注,如是如诸羊马象狮及如虎头,合迫亦尔。又集会时,驱逐令入极大铁槽,压迫全身,如压甘蔗。又集会时,有大铁山从上而堕,于铁地基若斫若剖,若捣若裂,如是等时,血流涌注。四号叫者,谓彼有情,寻求宅舍,即便趣入大铁室中,始才入已,火便炽起,由是燃烧。五大号叫者,多与前同。其差别者,谓其铁室层匝有二。六烧热者,谓彼有情为诸狱卒,置于众多逾缮那量,极热烧然,大铁(左钅右敖)中,展转烧煿,犹如炙鱼,炽然铁弗,从下贯入,彻顶而出,从口二眼,二鼻二耳,一切毛孔,猛焰炽生。又置炽然大铁地上,或仰或覆,以极炽然炎热铁椎,或打或筑。七极热者,谓以三尖大热铁弗,从下贯入左右二锋,彻左右髆,中从顶出,由是因缘从口等门,猛焰炽生。又以炽然炎热铁鍱,遍裹其身。又复倒掷,炽然涌沸弥满灰水大铁镬中,其汤涌沸,上下漂转,若时销烂皮肉血脉,惟余骨琑,尔时漉出,置铁地上,待其皮肉血脉生已,还掷镬中,余如烧热。八无间者,谓自东方多百非一逾缮那地,猛火炽然,即从其中腾焰而来,由此渐坏,彼诸有情,皮肉筋骨,直彻其髓,遍身一切猛焰炽然,烧如脂烛;所余三方,悉皆如是。四方火来,于彼合杂,所受苦痛,无有间隙,惟因号哭叫苦声音,知是有情。又于盛满炽然铁炭大铁箕中,而为揃簸。又命登下热铁地上,诸大铁山。又从口中拔出其舌,以百铁钉,钉而张之,令无皱褶,如张牛皮。又置铁地令其仰卧,以大铁钳,钳口令开,炽然铁丸,置其口中。又以洋铜而灌其口,烧口及喉,彻诸腑脏,从下流出。所余诸苦,如极烧热。此但略说粗显苦具,非余种种众多苦具而不可得,如是所住,住处之量及诸苦等,是如《本地分》中所说录出。

 

此诸大苦,要经几时而领受者,如《亲友书》云:

“如是诸苦极粗暴,虽受经百俱胝年,

  乃至不善未尽出,尔时与命终不离。”

 

谓其乃至能受业力未尽以来,尔时定须受彼诸苦。此复人间五十岁,是四天王众天一日一夜,以此三十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此五百岁是四天王众天寿量。总此一切为一日夜,三十日夜为一月,此十二月为一岁,此五百岁,是为等活地狱寿量。如是人间百岁二百四百八百千六百岁,如其次第是三十三,乃至他化自在诸天,一日一夜,其寿量者,谓各自天千岁二千四千八千万六千岁。如此次第,是从黑绳,乃至烧热一日一夜。以各自岁,从千乃至一万六千。

 

《俱舍论》云:

“人中五十岁,是欲界诸天,

  下者一日夜,上者俱倍增。”

 

又云:

“等活等六次,日夜与欲天,

  寿等故彼寿,数与欲天同,

  极热半无间中劫。”

 

《本地分》中亦同是义。

 

[科]子二 近边地狱

 

近边者,谓彼八种大那落迦,一一各有四墙四门,其外皆有铁城围绕,其城亦复各有四门,一一门外,有余四四,有情地狱,谓煨坑。尸粪臭泥或秽粪泥,恶臭如尸。利刀道等,无极大河。其中初者,谓有煻煨,没齐膝许,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及血,并皆销烂,举足之时,皮等还生。第二者,谓即与此无间,相邻有秽粪坑,臭如死尸,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颠陷其中,首足俱没,其粪泥内,多有诸虫,名曰利(上“此”+下“刺”),穿皮入肉,断筋破骨,取髓而食。第三者,谓与此泥无间相邻,有多利刀,仰刃为路,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筋血,悉皆刺截,举足之时,复生如故。与此无间,有剑叶林,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遂趣其阴,才坐其下,众多叶剑,从树而落,斫截其身,一切支节。是诸有情,便即躃地,来诸厘狗,摣制脊(月+吕),而啖食之。从此无间,有铁设拉末梨林,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遂登其上,当登之时,诸刺向下,欲下之时,复回向上。由是贯刺一切支节。次有大乌名曰铁(上“此”+下“刺”左),上彼头顶,或上其膊,探啄眼睛而啖食之,是等同是刀剑苦害,故合为一。第四者,设拉末梨,无间相邻,有广大河,名曰无极,沸热灰水,弥满其中。彼诸有情,为求舍宅,堕中煎煮,上下漂没,如以豆等置大镬中,以水弥满,猛火煎煮。其河两岸,有诸狱卒,手执杖索,及以大网行列而住,遮不令出,或以索羂,或以网漉,仰置炽然,大铁地上,问何所欲,彼若答曰:我等今者竟无觉知,然甚饥渴,便以极热烧然铁丸置其口中,及以洋铜而灌其口。此等皆如本地分说,其中复说近边,独一二中寿量,无有决定,然其能感如是苦业,乃至未尽,尔时即当于如是处,恒受诸苦。

 

[科]子三 寒冷地狱 

 

八寒地狱者,谓从八大有情地狱,横去一万逾缮那外,是有彼处。即从此下三万二千逾缮那处,有寒疱狱。次下各隔二千二千逾缮那处,有余七焉。其中疱者,谓遭广大寒触所触,一切身分悉皆卷缩,犹如疮疱,疱裂之中,所有差别,谓疮卷皱,如泡溃烂。{口+歇}哳詀,郝郝凡,虎虎凡者,是以叫苦声音差别,而立其名。裂如青莲者,谓遭广大寒触所触,其色青瘀裂五或六。裂如红莲所有差别,谓过青已,变为红赤,皮肤分裂,或十或多。裂如大红莲所有差别,谓其皮肤变极红赤,分裂百数,或更繁多。如是次第,处所量齐,及诸苦等,皆是依于《本地分》说。

 

《本生论》云:

“断无见者于后世,当住寒风黑暗中,

  由此能销诸骨节,谁欲自利而趣彼?”

 

此说住于黑暗之中,《弟子书》中亦云:

“无比严寒侵骨力,遍身栗战而缩屈,

  百疱起裂生诸虫,嚼抓脂髓水淋滴,

  寒迫齿战毛发竖,眼耳喉等悉寒逼,

  身心中间极蒙蔽,住寒地狱苦最极。”

 

受如是苦经几时者,谓乃至未尽如是恶业。此又如《本地分》云:

“生寒地狱有情寿量,当知望于诸大有情地狱有情,次第相望各近其半。”

 

《俱舍释》中引经说云:

“诸苾刍,譬如此间摩羯陀国,纳八十斛胡麻大篅,以诸胡麻高盛充满。

  次若有人经越百岁,取一胡麻,诸苾刍,由是渐次容八十斛胡麻大篅速当永尽,然我不说生寒疱中诸有情寿,而能永尽。

  诸苾刍,如二十疱,如是乃为一疱裂量,广说乃至,又诸苾刍,如其二十裂如红莲,如是裂如大红莲量,其一亦尔。”

 

谓乃至尔许寿量受苦。

[科]子四 独一地狱 

独一地狱者,谓于寒热地狱近边。《本地分》说人间亦有。《事阿笈摩》亦说住于近大海岸,犹如僧护因缘中说。《俱舍释》亦云:“如是十六有情地狱,是由一切有情共业增上而成,独一地狱,或由众多,或二或一,别业而成。此等形相差别非一,处所无定,若河若山,若旷野处,若所余处,若于地下,悉皆有故。”如是能感于彼等中受生之因,如下当说。极近易为,于日日中亦集多种,先已集者现有无量,是故不应安稳而住,应思此等深生畏怖,与彼中间惟除隔绝,悠悠之息而无余故。如是亦如《入行论》云:“已作地狱业,何故安稳住?”《亲友书》亦云:“诸作恶者惟出息,未断之时而间隔,闻诸地狱无量苦,如金刚性无所畏。见画地狱及听闻,忆念读诵造形相,尚能引发诸恐怖,况诸正受猛异熟。”生死苦中,诸恶趣苦,极难忍受,其中复以地狱诸苦极难堪忍,于一日中,以三百矛,无间猛刺,所有痛苦,于地狱中,微苦少分,亦莫能比,诸地狱中,又以无间苦为至极。《亲友书》云:“如于一切安乐中,永尽诸爱为乐主,如是一切众苦中,无间狱苦极粗猛。此间日以三百矛,极猛贯刺所生苦,此于地狱轻微苦,非喻非能及少分。”能感如是众苦之因,惟是自内三门恶行,如是知已应尽士夫力用策励,轻微恶行,莫令染著。即前书云:“此诸不善果种子,即身语意诸恶行,汝应尽力而策励,纵其尘许莫令侵。”

[科]癸二 旁生所有众苦

 

思惟旁生苦者,谓旁生中诸羸劣者,为诸强力之所杀害。又为人天资生之具,自无自在,为他驱驰,遭其伤杀挞打损恼。

 

《本地分》说:

与诸人天共同依止,无别处所。

 

《俱舍释》云:

“旁生谓诸水陆空行,其处根本是谓大海,余者皆从大海散出。”

 

《亲友书》亦云:

“旁生趣中遭杀害,系缚打等种种苦,

  诸离寂灭净善者,互相吞啖极暴恶。

  有因真珠及毛骨,由肉皮故而死亡,

  无自在故由他驱,足手鞭钩及棒打。”

 

其中初颂,显示总苦;其第二颂,显示别苦;言打等中等摄驱驰及穿鼻等,此是依于由人非人作杀害等。互吞啖者,是约傍生众同分中,所为损害。寂灭净善者,谓能证得涅槃善法。远离此者,显极愚蒙,不堪道器。从足踢使,至以棒打,而为驱使,五事如次,谓马水牛驴象牛等。此等是如《亲友书释》中所说,其余尚有生于黑暗及以水中,老死于彼,负重疲劳,耕耘剪毛,强逼驱使。又以非一,杀害方便,苦恼而杀。又受饥渴,寒暑逼恼。又由猎士,多方恼害,应于此等常悬畏惧,思惟众多苦恼道理,厌患出离。

 

其寿量者,《俱舍论》云:

“旁生长经劫。”

 

谓寿长者,能达劫量,短则无定。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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